
记者从3月5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由新疆克州与江苏省支援新疆克州前方指挥部联合推出的原创民族歌舞剧《玛纳斯》近日将在北京演出。
歌舞剧《玛纳斯》取材于民族史诗《玛纳斯》。史诗《玛纳斯》与《格萨尔》《江格尔》并称“中国三大英雄史诗”。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玛纳斯》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9月28日,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部产生于9世纪至10世纪的英雄史诗,经过柯尔克孜歌手世代传唱与加工,成为享誉中外的文学巨著。史诗记述主人公玛纳斯和他的子子孙孙共八代家族的传奇故事,热情讴歌这个英雄群体保卫家乡故土,追求幸福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奋斗精神和英雄气概,彰显了爱国、勇敢、智慧、团结、包容的主题。
克州是民族史诗《玛纳斯》的发祥地,也是我国唯一的柯尔克孜族自治州。这里特殊的高原生产生活环境,源远流长的爱国守边民族精神和团结勇敢的光荣传统,形成了柯尔克孜族独特、丰富的民族文化。
为保护传承弘扬好民族史诗《玛纳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江苏省倾情支持下,克州歌舞团联合各方力量,在整理已有民族史诗《玛纳斯》资料基础上,融入现代文化元素,联合创排了以当地演员为主、原生态、现代版的歌舞剧《玛纳斯》,该剧歌舞兼备叙事与抒情,以玛纳斯一生中诞生、结盟、大婚、远行、回归5个节点为重点,通过动人的情节和优美的语言,生动讲述了英雄玛纳斯及其七代子孙前仆后继、保卫美好家园的故事,用文化润疆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身体力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克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地里下提·特来西说:“克州歌舞团的歌舞剧《玛纳斯》此次汇演,旨在向群众展现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同时展示克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复排历时半年,精心设计环节、打磨舞蹈动作,专研舞美特效,以歌舞兼备的表现形式,以叙事叙情为载体,非遗与舞蹈艺术的创新融合,融入现代生活,为观众呈现一段少数民族与家国命运的历史交织、命运与共的宏大历史画卷,传递出各民族艰苦奋斗、爱国爱乡、报效家国的精神与力量。”
歌舞剧《玛纳斯》将于3月18日、19日在中央民族歌舞团,3月22日、23日在民族文化宫大剧院与首都各界群众见面。